库管员工作时“十不准”
2022-06-01
库管员工作时“十不准”
di一条 不准迟到、早退、旷工、擅离职守;
第二条 不准饮酒上岗;
第三条 不准无关人员随意进入库管区域;
第四条 不准违反规定随意使用武器和防卫器具;
第五条 不准携带违禁物品进入库管和值班区域;
第六条 不准使用电话联络与工作无关的其他事项;
第七条 不准与无关人员谈论、泄露金库状况;
第八条 不准着装不整洁、不规范时从事库管工作;
第九条 不准代替他人值守金库;
第十条 不准办理与库管工作无关的其他事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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