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款员执行任务时“十不准”
2022-06-01
解款员执行任务时“十不准”
di一条 不准迟到、早退、旷工、擅离职守;
第二条 不准饮酒上岗;
第三条 不准运钞时接触无关人员;
第四条 不准违反规定随意使用枪支子弹;
第五条 不准随意玩弄防卫、警具器械;
第六条 不准携带违禁物品;
第七条 不准使用手机等联络其他无关押运工作事项;
第八条 不准办理与押运无关的其他事项;
第九条 不准着装不整洁、不规范、证件不齐备执行任务;
第十条 不准别人清点、登记、搬运、钞箱(包袋等)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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